能否同时要求赔付心理咨询费与精神损失费?
我遭遇了一些事情,身心受到了很大伤害,去做了心理咨询花了不少钱,同时精神上也很痛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在向责任方索赔时,同时要求赔付心理咨询费和精神损失费呢?
展开


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是有可能同时要求赔付心理咨询费与精神损失费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抚慰金,它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而由侵权人给予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里强调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条件,如果只是轻微的精神不适,可能无法获得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比如,在一些人身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因身体受伤导致长期的心理恐惧、抑郁等严重精神问题,就可能符合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 接着说心理咨询费。心理咨询费属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支出。如果有证据证明心理咨询是由于侵权行为所引起的精神问题而进行的,且费用是合理的,那么这部分费用可以作为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法条中未明确提及心理咨询费,但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合理的心理咨询费可以类比为为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不过,要同时获得这两项赔偿,关键在于证明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以及心理咨询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且要有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心理咨询机构的发票和咨询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支持同时赔付心理咨询费与精神损失费的请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