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遭遇家暴可以主张离婚吗?
我在家里经常遭受另一半的暴力对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伤害。我实在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想结束这段婚姻。我想知道,依据民法典,像我这种遭遇家暴的情况,是否可以主张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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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遭遇家暴是可以主张离婚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就为遭遇家暴的一方主张离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说,当遭受家暴想要离婚时,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一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但在遭遇家暴的情况下,由于双方地位可能不平等,这种方式可能较难实现。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也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法院认定家暴事实,从而支持离婚请求。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也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了保护。该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意味着,在离婚诉讼期间,受害者还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总之,民法典赋予了遭遇家暴的一方主张离婚的权利。当遭遇家暴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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