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故认定书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偿了吗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给了事故认定书,我就想着赶紧找保险公司拿到赔偿来处理后续事情。但又有点担心,就这么直接找过去,保险公司会不会不认啊?想知道是不是有了事故认定书,就能顺顺利利找保险公司拿到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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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故认定书并不一定就可以马上找保险公司赔偿。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所得的信息以及相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然而,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还需要对一些情况进行审查。一方面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比如是否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险种;另一方面要审查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确认此次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只有符合赔偿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进行赔偿。 例如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如果事故情况不符合交强险或其他商业险的条款约定,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偿的。 另外,保险公司理赔有一定流程。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接着是事故现场勘查、检验;然后定损估价;被保险人确定损失后提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进行赔款的计算和审核;最后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 相关概念: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等情况制作的,记录事故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保险责任范围:是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会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形范围。 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在一定限额内对事故受害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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