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算共同债务吗
最近遇到了债务方面的困扰,老公背着我借了些钱,我完全不知情。现在债权人找我还钱,我很疑惑,这种情况下这钱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债务啊?我想了解在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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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一般情况下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里,一起承担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去银行贷款买房,共同签字了,那这就是共同债务;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丈夫借钱用来和妻子一起经营生意,虽然妻子没签字也不知情,但实际用于共同经营,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在判断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果债权人起诉要求妻子承担债务,债权人需要拿出证据证明债务符合上述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事后追认:指债务发生后,夫妻中的一方对该债务表示认可,愿意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涵盖家庭的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方面的正常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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