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聘礼应该怎样退还?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不少聘礼。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聘礼该怎么退还呢?是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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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时聘礼(彩礼)的退还问题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要明白,彩礼是按照传统风俗赠送的财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意思就是男女双方没有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那这种情况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比如两人只是办了婚礼,却没领证,之后要分开,男方就可以主张女方退还彩礼。 第二种情况,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就是说领了结婚证,但实际上并没有像正常夫妻那样共同生活过日子,像婚后一直分居这种情况,离婚时男方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 第三种情况,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是指男方因为给女方彩礼,导致自己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比如因为支付彩礼而负债累累,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在离婚时男方也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也就是说,后面这两种情况,得在离婚的时候才能主张退还彩礼。 另外,如果彩礼已转换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可将彩礼的退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财产中体现彩礼的退还;如果彩礼还没有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全额退还彩礼。不过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处理彩礼退还问题。 相关概念: 彩礼:按照传统风俗,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男方给予女方家庭的财物。 共同生活: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居住、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义务等正常夫妻生活状态。 生活困难:指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家庭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或陷入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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