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可要求退房及赔偿?


在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是否可以要求退房及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轻微质量问题,比如房屋的墙面有小的瑕疵、门窗密封不严等;另一类是严重质量问题,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等。对于轻微质量问题,通常不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严重质量问题则可能会使购房者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如果是轻微质量问题,购房者通常不能直接要求退房,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并赔偿因维修期间造成的损失。例如,维修期间购房者需要在外租房居住,那么租房的费用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而如果是严重质量问题,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则有权要求退房并获得赔偿。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为例,这就好比房子的骨架出了问题,整个房子的安全性都受到了威胁,购房者当然有权利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赔偿因此遭受的其他损失,比如购房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 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如果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判断房屋质量问题严重程度的重要依据。如果检测结果显示属于严重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要求退房及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购房者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房屋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