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迁房收房后是否还可以维权?
我收了还迁房后,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墙面有裂缝,而且配套设施也和之前承诺的不一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收房之后还能不能维权,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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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迁房收房后是可以维权的。所谓还迁房,简单来说就是因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后,给被拆迁人安置的房屋。 当还迁房收房后,如果发现存在问题,是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交付的还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比如房屋质量有问题、配套设施未达到承诺等,被拆迁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等,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 在配套设施方面,如果开发商在拆迁安置协议中有明确承诺,而实际交付时未达到,这也构成违约。被拆迁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协议继续完善配套设施,或者给予相应的赔偿。 所以,还迁房收房后,被拆迁人如果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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