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去3年了还可以认证吗,该怎么办?
我之前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去认证。现在都过去3年了,最近身体因为这个工伤有了后遗症,想认证工伤获得一些赔偿。想问下现在还能认证吗?要是可以认证的话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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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探讨工伤过去3年是否还可以认证的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所以从常规角度讲,工伤过去3年了,已经超出了法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完全没有办法了。如果存在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情形而耽误了工伤认定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要是有这些特殊情况,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争取获得受理。 要是工伤认定申请无法被受理,也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民事诉讼中,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过这需要证明伤害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以及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等。 总之,工伤过去3年后申请认证比较困难,但并非毫无办法,要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途径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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