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继续主张工伤赔偿?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也拿到了人身损害赔偿。但这起事故是我在上班途中发生的,我想了解下,在已经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向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呢?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和工伤竞合的情况下,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继续主张工伤赔偿,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由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而工伤赔偿,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为在交通事故中符合条件的职工主张工伤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经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能否再主张工伤赔偿,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原则是“部分兼得、部分补充”。也就是说,有些赔偿项目是可以兼得的,比如残疾赔偿金等。因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者因残疾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的补偿,与工伤赔偿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并不冲突。而对于一些具有补偿性质的费用,如医疗费,通常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因为医疗费的目的是弥补实际的医疗支出,如果在交通事故中已经获得了全部的医疗费赔偿,那么在工伤赔偿中就不能再次主张。 综上所述,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后,在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继续主张工伤赔偿的,但要根据具体的赔偿项目来确定是否能够重复获得。职工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按照工伤赔偿的程序进行索赔。如果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