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能否过户?
我有一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房子过户给亲戚,不知道在已经设立居住权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我很担心会因为居住权的存在而无法过户,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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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过户的。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即使房子过户了,拥有居住权的人依然可以按照约定继续住在这个房子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同时,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些法律条文可知,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它与房屋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有处分权,所以依然可以将房屋进行过户。 不过,当房屋过户时,新的房屋所有权人要受到居住权的约束。也就是说,不能因为房屋过户了,就把原来享有居住权的人赶走。居住权是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的,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可以排除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在内的其他人的干涉,安心地使用该房屋。所以,如果要过户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必须要向购买者明确告知房屋上存在居住权的情况,否则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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