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有居住权的房子可以卖吗?

我家有套房子,之前给亲戚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不知道法律允不允许。要是可以卖,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一下关于设有居住权的房子买卖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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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讲,设有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原理。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过,该法并未禁止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买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依然享有处分权,有权将其出售。 然而,当房屋存在居住权时,会对房屋买卖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也不能随意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依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内容继续居住该房屋。这是因为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和排他性。所以,购买设有居住权的房屋存在一定风险,购房者需要充分了解该房屋上是否存在居住权以及居住权的相关情况,比如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的信息等。如果居住权期限较长,可能会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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