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出售?

我有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经济上有点困难,想把这套房子卖了缓解一下。但不知道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卖,会不会有什么法律上的限制或者麻烦,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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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房屋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出售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获得居住权的人可以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这里并没有禁止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买卖。也就是说,房屋所有权人虽然设立了居住权,但依然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所有权就包含了处分权,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出售房子的。 不过,虽然房子能卖,但居住权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一旦居住权经过登记,那么即使房子出售了,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内依然可以继续居住。所以,在出售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时,要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情况,否则可能会引发合同纠纷。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也应该仔细查询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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