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我名下有套房子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手头有点紧,想把这房子卖了缓解下经济压力,但是不知道有居住权的房屋能不能买卖,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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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下,有居住权的房屋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权这个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居住权人可以在这套房子里居住生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的。 接着说房屋买卖。虽然房屋设立了居住权,但房屋的所有权人依然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并没有限制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进行买卖。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屋被买卖了,居住权并不会因此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也就是说,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不能因为自己买了房子,就赶走原来有居住权的人。所以,在购买有居住权的房屋时,购房者要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情况,比如居住权的期限、居住权人的信息等,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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