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有居住权是否可以买卖?

我名下有套房子,之前给别人设立了居住权。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卖了,但是不知道有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进行买卖,也不清楚这中间有什么法律规定和影响,想了解下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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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买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房子有居住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拥有居住权的人可以在这个房子里居住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并没有限制有居住权的房子不能买卖。也就是说,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有权对房屋进行处分,包括买卖。 不过,当房子存在居住权时,虽然可以买卖,但新的房屋买受人要受到居住权的限制。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在居住权期限内,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即便房子卖了,居住权人依然可以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新的房屋所有人不能以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而要求居住权人搬离。这意味着,在购买有居住权的房子时,买受人需要充分考虑居住权的存在对自己行使房屋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所以,对于房屋所有权人而言,在出售有居住权的房子时,应当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设有居住权的情况。如果没有告知,可能会面临合同纠纷。而对于买受人来说,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仔细查询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登记等情况,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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