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和朋友一起作为共同借款人买了房,现在我想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缓解一下经济压力,但是不太清楚共同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提取公积金的资格,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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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帮助职工解决住房相关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对于共同借款人而言,如果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相关情形,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比如因为购买自住住房而成为共同借款人,那么就符合“购买自住住房”这一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形。通常在提取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像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明等,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对材料要求有所不同。并且,提取的额度也会有限制,一般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在提取流程上,首先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通过后会出具提取证明,然后职工携带提取证明和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打到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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