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能否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我和对象没结婚,一直同居。期间 我们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现在我们打算分开,我想知道这套房子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呢?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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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一般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里的婚姻关系是指经过合法登记,取得结婚证后形成的受法律保护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而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它没有经过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不受婚姻法的直接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通常会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来处理。所谓一般共有,就是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房屋的归属和份额,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处理。比如,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屋由双方各占50%的份额,那么在分割房屋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执行。
要是没有协议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如果一方支付了大部分的购房款,另一方只支付了小部分,那么在分割房屋时,支付大部分款项的一方可能会获得较大的份额。另外,还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使用、管理等情况。总之,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屋分割相对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各自的权益。所以,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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