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在本单位工作,单位给上工伤保险可以吗?

我不在这个单位实际工作,但单位说可以给我上工伤保险。我有点担心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单位这么做允许吗?这么做对我和单位分别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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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保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不在本单位工作,单位给上工伤保险这种情况是不符合规定的。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它建立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基础之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职工”,即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如果不在本单位工作却上了工伤保险,这就属于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的情况。对于单位而言,这种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相关法规,一旦被社保行政部门查实,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虽然这里主要针对骗取基金支出,但虚构劳动关系参保也属于类似的欺诈行为。 对于个人来说,虽然看似获得了工伤保险的保障,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在进行工伤认定和理赔时,需要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由于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和工作事实,很可能无法顺利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的赔偿。而且,如果被认定为参与欺诈参保,个人也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所以,不在本单位工作而由单位给上工伤保险这种做法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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