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在解散阶段是否可以清偿债务?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现在公司进入了解散阶段。我们有些债务需要处理,但是不确定在这个阶段能不能去清偿这些债务。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在解散阶段可不可以清偿债务,有什么规定和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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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在解散阶段是可以清偿债务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公司解散的概念。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事由出现,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处理其未了结事务的法律行为。当公司决定解散时,就意味着它要结束正常的经营,进入到一个清理和处理事务的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清偿债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这就意味着,公司在解散阶段不仅可以清偿债务,而且清偿债务是清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按照法定程序和顺序清偿完所有债务后,才能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公司在解散阶段不及时清偿债务,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债权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履行清偿义务。 此外,如果公司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按照破产程序进行债务清偿。 总之,公司在解散阶段可以并且应当清偿债务,而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顺序进行,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清算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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