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终止吗?
我是一名员工,现在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可我的劳动合同马上就要到期了。我担心公司会借此终止合同,让我失去工作和相应保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有没有权利终止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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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处于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能否终止劳动合同,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期”这个概念。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简单来说,就是员工生病了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了,需要时间去看病、养病,在这个时间段内,企业不能随意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医疗期,但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也就是说,当员工处于法定的医疗期内时,即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直接终止劳动合同。 所以,当员工还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医疗期满时才能终止。不过,如果医疗期满后,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此外,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员工在患病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能直接终止合同,需续延至医疗期满,且后续解除合同也有严格的条件和相应的补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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