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赔偿金不给儿媳妇可以吗

家里有人获得了一笔赔偿金,我不太想把这笔钱给儿媳妇。但又担心这样做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赔偿金不给儿媳妇行不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什么情况下必须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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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赔偿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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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是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给予受害者或其家属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赔偿金具体性质不同,法律规定也有所差异。 如果是人身损害赔偿金,它具有很强的人身专属性。比如因交通事故、工伤等导致受害人身体受伤获得的赔偿,这笔钱是给予受害人本人用于治疗、康复以及弥补其因受伤遭受的损失,只有受害人本人有权利支配,其他人包括儿媳妇通常是不能主张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当然可以不给儿媳妇。 如果是死亡赔偿金,它并非是死者的遗产,但分配时会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则进行。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儿媳妇通常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原则上可以不给儿媳妇。不过,如果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就应该给儿媳妇相应份额。 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因某些原因获得的赔偿金,就要看儿媳妇是否对该共有财产享有权益。如果有,就应该按照其应得份额给予儿媳妇;如果没有,那就可以不给。所以,赔偿金是否给儿媳妇,要根据赔偿金的性质以及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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