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离职协议后还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吗?

我之前和公司签了离职协议,可后来想想,公司在我工作期间有不少地方违反劳动法,比如加班没给够加班费。我现在就想问问,都已经签了离职协议了,我还能不能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这些违法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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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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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签署离职协议之后,依然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的。下面我们从不同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来明确一下劳动监察的定义。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一种行政处罚。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的相关部门监督用人单位有没有遵守劳动方面的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了,就会对其进行处罚。 从法律依据来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这表明,只要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就有权进行监察。 签了离职协议并不意味着放弃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权利。离职协议通常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就离职相关事宜达成的约定,比如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但如果在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例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却未支付加班费等,即便员工已经签署了离职协议,依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这些问题。 不过,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一方面,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签了离职协议后仍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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