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假药致死是否可以向消协投诉?


在探讨医院假药致死是否可以向消协投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消费者协会的职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适用范围。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消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这里的消费者,指的是为个人或者家庭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 在医院就医的场景中,患者接受医疗服务并支付相应费用,从这个层面来看,患者符合《消法》中消费者的定义。医疗服务属于服务的一种,患者花钱购买医院的诊断、治疗等服务,与医院形成了消费关系。当医院提供的药品为假药并导致患者死亡时,这严重侵害了患者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所以,从法律依据和逻辑上来说,医院假药致死的情况是可以向消协投诉的。消费者协会有职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医院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说明,对医院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查证属实医院存在使用假药的情况,消协可以协助患者家属与医院进行协商,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假药致死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件,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在向消协投诉的同时,也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介入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此外,患者家属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