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还能继续经营吗?
我开了一家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马上就要到期了,但我还想继续经营下去。我不太清楚许可证到期后还能不能接着卖药,接着经营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不办理会有什么后果,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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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是药品经营企业合法经营药品的法定凭证。当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原则上不能直接继续经营药品,而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延续申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如果药品经营企业在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申请延续,而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无证经营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所以,药品经营企业一定要重视许可证的有效期,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续,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若在申请延续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及时与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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