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

我和合作伙伴签了合同,里面涉及多笔债务。我不太确定在合同里能不能自己约定这些债务的清偿顺序,担心这样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合同中到底可不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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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中,双方是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合同自由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一原则意味着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合同的内容,包括对债务清偿顺序进行约定。简单来说,就是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大框架和社会的基本道德秩序,你们想怎么约定合同内容都行。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虽然没有明确列举债务清偿顺序,但这并不妨碍当事人将其作为合同内容进行约定。这说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广泛的意思自治空间,债务清偿顺序的约定是当事人对合同履行方式的一种具体安排,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同时,《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这进一步表明,法律尊重当事人就债务清偿顺序作出的约定,只有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的清偿顺序规则。 约定债务清偿顺序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债权人而言,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求,合理安排债权的受偿顺序,保障债权的实现。比如,债权人可能更希望先收回风险较高或者金额较大的债务。对于债务人来说,也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状况和经营安排,提前确定债务的清偿顺序,便于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和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约定债务清偿顺序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如果约定明显不合理,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能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例如,债务人与某一债权人恶意串通,通过约定不合理的清偿顺序,使其他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约定。 综上所述,合同中可以约定债务清偿顺序,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也要遵循公平合理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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