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吗?


在日常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交往中,签订合同是常见的法律行为。但签合同并非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简单来说,书面合同就是把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写下来,形成纸质或电子的文件,这样方便保存和查看,也能避免之后双方因为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口头形式则是双方通过口头交流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形成书面文件。比如我们去菜市场买菜,和摊主商量好价格后进行交易,这其实就是一个口头合同。虽然没有书面的协议,但双方达成了买卖的合意,交易完成合同也就履行完毕了。不过,口头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没有书面证据,一旦出现纠纷,双方很难证明当初约定的具体内容。 除了书面和口头形式外,还有其他形式的合同。例如,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可以推定合同的成立,这种方式被称为推定形式。比如在停车场停车,车主将车开进停车场并接受了停车场的服务,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约定,但从车主的停车行为和停车场的管理行为可以推定双方形成了停车服务合同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下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这些合同涉及的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法律关系较为复杂,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可能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总之,签合同不一定只能用书面形式,但不同的合同形式有不同的特点和适用场景,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