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税务机关可以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吗?
我开了个小店,最近收到县税务机关通知说要冻结我的银行存款账户。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也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这么做。我按时交了部分税,但还有一些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没交上,想问下县税务机关到底能不能冻结我的账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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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税务机关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冻结银行存款账户的。 首先,为了便于理解,这里涉及到税收保全措施这个法律概念。税收保全措施就是税务机关为了保证税款能够足额征收,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对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一些限制其资产转移或使用的措施,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就属于其中一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也就是说,县税务机关要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账户,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不能凭空猜测;二是要先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三是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财产或收入迹象;四是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五是要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县税务机关才能依法冻结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并且冻结的金额要和纳税人应纳税款相当,不能随意超额冻结。 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的冻结银行存款账户等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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