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都不在户籍地是否可以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手续,不知道在这种双方都不在户籍地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离婚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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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双方都不在户籍地是否可以离婚,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说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在协议离婚时,要求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所以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通常是无法在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不过,现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如果你们所在的地区属于试点范围,那么就可以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 再看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只要被告有经常居住地,原告就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双方都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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