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是否可以将房屋赠与对方?
我和我配偶刚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我想把这套房子赠与给对方,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也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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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是可以将房屋赠与对方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夫妻离婚后,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但这并不影响一方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屋进行处分,包括将其赠与给另一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只要赠与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在实际操作中,首先赠与人与受赠人要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房屋的具体情况,如房屋地址、面积等信息,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然后,双方需要共同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时,可能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赠与合同、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等。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正式转移给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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