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能否重新起诉财产分割?
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得不太合理。当时我因为一些原因没有争取更多权益,现在想想觉得很不公平。我就想问问,离婚都已经有段时间了,现在还能不能重新起诉去分割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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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重新起诉财产分割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比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的真实情况,或者以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那么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再者,如果离婚时存在某些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情况,离婚后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些未分割的财产。比如,在离婚时由于某些财产的权属不明确,或者双方对某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争议,导致这些财产未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那么在之后情况明确后,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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