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借款恶意不还,债权人可以提利息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大笔钱,现在对方恶意不还。当初借款合同里没说逾期利息的事,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多给些利息作为补偿呢?主要是想了解在法律层面我有没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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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债权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的。 在法律里,有个概念叫违约责任。当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按时还钱,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支付逾期利息就是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借款合同里明确约定了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要求对方支付。要是合同里没有约定呢,也不用着急。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来索取逾期利息。 比如说,在债权人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后,借款人还是不按时还钱,那么债权人就有权利主张自己应得的利息收益。这是因为借款人的这种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失,支付逾期利息是对债权人的一种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违约责任:就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逾期利息:是指由逾期贷款造成的罚利息,具体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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