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人做担保人欠款人不还该怎么办?

之前给人做了欠款的担保人,现在欠款人一直拖着不还钱。我心里特别着急又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会面临什么,有没有办法能摆脱这个困境,在法律上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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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给人做担保人,欠款人不还,担保人首先要清楚自己承担的是何种担保责任。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也就是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实无法执行到借款人财产),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 连带保证则是在担保人没有写上述类似内容的情况。此时,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直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相对比较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欠款人不还钱,在能与债权人协商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要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那么担保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承担的债务。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另外,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偿还代偿款项,担保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 相关概念: 一般保证:就是当借款人没办法还钱(通过法律执行手段后仍无法执行到财产),才轮到担保人还钱的一种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债权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要钱,也能直接找担保人要钱的保证方式。 追偿权:担保人帮债务人还了钱后,向债务人要回所还钱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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