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的房子在我名下,对方一直不愿出租怎么办?

有套房子登记在我名下,但实际是别人的。我觉得把房子出租出去能赚点钱,可对方一直不愿意。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能自己决定出租,还是必须听对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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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明确你和实际房屋所有人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房屋登记在你名下,但房屋的实际归属可能另有其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登记人就一定是完全意义上的权利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情况不符,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如果你们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实际归属、使用、收益等事项,那么就需要按照协议来执行。若协议中未提及出租相关事宜,而你想出租房屋,这可能涉及到对他人财产权益的处置。因为对方作为实际所有人,对房屋享有一定的权益,你未经其同意擅自出租,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这里虽然是出租并非转让,但本质上也是对他人财产权益的一种处置。所以,你不能擅自决定出租房屋。 建议你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向其说明出租房屋的好处,如增加收益等,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沟通无果,且你认为出租房屋是合理的,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和实际情况,对房屋的使用收益问题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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