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债权转为实收资本?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公司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我的债务。公司提出将我的债权转为实收资本,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会有什么风险和法律后果,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所以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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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债权是可以转为实收资本的。这种操作也就是常说的债转股,指的是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将债权转为实收资本是有一定流程的。首先,要达成债转股协议,债权人和债务人要就债权的金额、转换的条件等内容协商一致,签订相关协议。然后,要进行评估验资,对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确定转为实收资本的具体数额,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接着,修改公司章程,将债转股的情况写入公司章程。之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 不过,债转股也存在一些风险。对于债权人来说,债权转为股权后,就从债权人变成了股东,不能再要求公司偿还债务,要和其他股东一样承担公司经营的风险。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可能会导致股权价值下降甚至血本无归。所以在进行债转股之前,债权人一定要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谨慎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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