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继母断绝关系就可以不赡养她了吗?


在法律层面,是否与继母断绝关系就能不承担赡养义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赡养义务的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这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和法律规定而产生的。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相关规定。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在法律上就类似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所谓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通常是指继子女在未成年时,继父母对其进行了长期的抚养和教育,为其成长提供了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资源。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对继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双方试图断绝关系而自动消除。因为这种抚养教育关系已经在法律上确立了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继父母付出了抚养教育的责任,继子女就应当在继父母年老时履行赡养义务。 然而,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例如继子女在成年后,父亲才再婚,继母没有对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继子女对继母可能并不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此时,即使双方没有断绝关系,继子女也没有必须赡养继母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想要与继母断绝关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直接断绝继父母子女关系。而且,就算双方签订所谓的断绝关系协议,这种协议在法律上可能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公序良俗和法律对于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 综上所述,与继母断绝关系不一定就可以不赡养她。关键在于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赡养义务通常是不能免除的;如果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一般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