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是遗嘱继承和遗赠?

我家里老人最近身体不太好,开始考虑身后事了,说要立遗嘱。我不太清楚遗嘱继承和遗赠到底是啥意思,想知道这两者具体是怎么定义的,有啥区别,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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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 #遗赠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其生前意愿处分财产的方式,但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来说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指的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并继承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简单来讲,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了自己的遗产由哪些人来继承。这里的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举个例子,老张在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小张,这就是典型的遗嘱继承。因为小张是老张的法定继承人,老张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小张继承自己的房产,符合遗嘱继承的规定。 接着说遗赠。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受遗赠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也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例如,老李立下遗嘱,将自己一部分存款赠给多年来一直照顾他的邻居老王。这里的老王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就属于遗赠。 在法律程序上,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 总之,遗嘱继承和遗赠都是被继承人处分自己财产的重要方式,但由于涉及到不同的主体和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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