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女儿能继承吗?
我家宅基地写的是父亲和哥哥的名字,现在父亲去世了,我想知道作为女儿我有没有权利继承这块宅基地啊?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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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也就是说,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继承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在你家的情况中,宅基地上若有房屋,该房屋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份额就会成为遗产。作为女儿,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过,因为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离的,你继承了房屋,也就获得了在房屋存续期间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益。但这种使用权益受到房屋状况的限制,如果房屋倒塌或者灭失,你就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了。同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可能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属于父亲份额的房屋,进而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益。 此外,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到多个继承人,对于房屋的继承和使用问题,最好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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