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能继承财产?


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女儿是能够继承财产的。下面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意味着,儿子和女儿在法定继承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 然后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将财产留给女儿,那么女儿当然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相应的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排除了女儿的继承权,只要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那么女儿就不能继承遗嘱中处分的财产。不过,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像您描述的情况,女儿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尽到较多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如果女儿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对其少分或者不分的。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女儿存在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况。 总之,女儿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但具体的继承份额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