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离婚能逃避债务吗?
我自己欠了别人一笔钱,现在实在没能力还。有人跟我说可以通过离婚把财产都给配偶,这样就能不用还钱了。我有点心动但又怕不行,所以想问问欠债后离婚真的可以逃避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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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后通过离婚的方式通常是不能逃避债务的。下面从不同情况来为您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为了家庭生活、共同经营等目的而欠下的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双方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不能通过离婚协议约定只由一方承担债务来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本就应该由欠债的一方独自偿还。即使离婚时将财产转移给配偶,债权人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申请法院撤销财产转移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债权。所以,欠债后企图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是不可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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