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丢失后是否还能抵扣进项税额?
我不小心把专用发票弄丢了,这张发票涉及到不少进项税额,我很担心不能抵扣会造成损失。想了解下,在专用发票丢失的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呢?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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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专用发票丢失是让很多纳税人头疼的问题,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抵扣进项税额。下面依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专用发票和进项税额。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进项税额则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简单来说,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了,凭借销售方盖了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就能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办理退税或者记账;要是只丢了抵扣联,用发票联复印件就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办理退税;而只丢了发票联的话,用抵扣联复印件来记账就行。 所以,专用发票丢失后,在满足上述规定并按要求操作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纳税人发现发票丢失后,应及时与销售方取得联系,按照规定取得相关复印件,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进项税额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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