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说法正确的是怎样的?
我搞不太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我现在在一个单位干活,不知道和单位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想了解下这两者到底有啥不同,它们的定义、特征以及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能给我讲讲正确的说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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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为其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这种关系具有较强的从属性,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和指挥。例如,企业的员工按时上下班,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务关系则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它不像劳动关系那样具有强烈的从属性,提供劳务者相对比较自由,只需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比如,家庭请的钟点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打扫卫生,完成工作后获得报酬。劳务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调整,它更强调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在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在待遇方面,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了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 在适用法律和纠纷解决程序上也不同。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劳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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