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违约金能否并用?
我跟别人签了合同,合同里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现在对方违约了,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既让对方给我定金,又让对方支付违约金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在法律层面,定金与违约金通常是不能并用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及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和违约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违约金则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设立旨在保障合同的履行,补偿非违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当合同中同时存在定金和违约金条款时,非违约方只能在两者之中选择其一适用,而不能同时主张。这是因为定金和违约金的功能有一定的重合性,都是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补偿非违约方的损失,如果允许并用,可能会导致非违约方获得过度的利益,这不符合公平原则。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同时合同中也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后来乙违约了,此时甲只能选择要么适用定金条款,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要么适用违约金条款,要求乙支付违约金。甲不能既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又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在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用,非违约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