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在身上钱却没了,储户是否能要求银行承担责任?
我的银行卡一直都在自己身上,没借给别人,也没丢失,但是卡里的钱却突然没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银行承担责任呢?银行在这种事上有没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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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银行卡在身上但钱却没了时,储户能否要求银行承担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银行和储户之间是存在储蓄合同关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账户资金的安全。这就好比你把东西交给一个人保管,对方有责任保证东西不丢失、不损坏。 在一些情况下,银行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为银行系统存在漏洞,导致储户的资金被盗刷。比如说,银行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侵入系统盗刷了储户的钱。这种情况下,银行明显没有尽到保障资金安全的义务,储户可以要求银行承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银行没有保障好储户的资金安全,就是侵犯了储户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是储户自身存在过错,银行可能就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储户随意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他人,或者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下进行操作,导致密码泄露。这种情况下,储户自己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损失的,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当遇到银行卡在身上钱却没了的情况时,储户应第一时间联系银行冻结账户,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确定责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银行和储户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如果双方对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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