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能否留置?
我在和别人有纠纷的过程中,对方说要留置我的物品。可我觉得他们根本没有证据能证明我有问题,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在没有证据的状况下,对方有没有权利留置我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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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同时,该法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留置权的行使是有条件的。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意味着占有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占有。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再者,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一般来说,就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占有动产是合法的,那么就不满足留置权的构成要件,不能行使留置权。因为没有证据就无法证明自己享有合法的债权,也无法证明自己占有动产的合法性。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留置,可能会构成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被留置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并可能要求赔偿因非法留置造成的损失。所以,没有证据通常是不能进行留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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