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可以退增值税吗?


残疾人是否可以退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是有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号)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确定。这里所说的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要享受这项政策,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5 人(含 5 人)。同时,纳税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然而,如果是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免征增值税。这里强调的是残疾人个人提供的特定劳务,而不是涉及一般的销售货物等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也就是说,假如你是残疾人个人,单纯依靠自己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但不存在退税的情况;如果是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等主体,符合条件则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如果符合上述可以退税的条件,办理退税时,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如残疾人的证件、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退税手续。总之,残疾人在增值税方面是否能退税,要结合自身是个人还是所在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等情况,对照相关政策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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