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能否用公积金买房?
我因为一些债务问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现在有买房的打算,想用公积金贷款,不知道法律允不允许,想了解下失信被执行人到底可不可以用公积金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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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信被执行人这个概念。失信被执行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故意不履行,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人。他们的这种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 对于公积金,它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职工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等相关权利。 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在使用公积金买房方面会受到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买房一般属于较大的消费行为,而公积金贷款买房本质上也是为了实现购房目的。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公积金贷款时,会查询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如果发现申请人是失信被执行人,为了确保公积金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通常会拒绝其贷款申请。所以,总体而言,失信被执行人通常不可以用公积金买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的债务问题已经解决,并且从失信名单中移除,恢复了良好的信用状况,那么还是有可能正常使用公积金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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