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事失信人员可以办理法人变更吗?


首先,这里可能是表述有误,您想问的或许是“董事失信人员”。关于董事失信人员所在的公司是否可以办理法人变更,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法人变更,指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在一般情况下,董事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职务,主要参与公司的决策等事务;而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对外的代表。董事成为失信人员,并不直接与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联。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并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为失信人员时不能办理法人变更。也就是说,单纯董事是失信人员这一情况,通常不影响公司办理法人变更。不过,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审核标准。有些地方可能会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信用状况等因素,如果董事失信情况严重影响到公司的信誉和正常经营,可能会对法人变更产生一定的阻碍。所以,在办理法人变更时,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