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后还能分财产吗,相关内容该怎么写?
我和配偶签了离婚协议,但现在觉得财产分配不太合理,想重新分配。不知道签了协议后还能不能再分财产,要是能分的话,关于这部分重新分配财产的内容该怎么写,有没有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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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签了离婚协议后一般情况下是要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财产分配问题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还是可以重新分配财产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离婚后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配。这里的欺诈指的是一方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使另一方在错误认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胁迫则是指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如果想要在签了离婚协议后重新分配财产,并且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起草一份财产分配协议。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明确表示是对之前离婚协议中财产分配部分进行变更;详细列出需要重新分配的财产范围,比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写明这些财产原来的分配情况以及现在重新分配后的归属;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时间,一般可以约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最后双方要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是通过向法院起诉来重新分配财产,那就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能够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证据,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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