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可以改吗?有效吗?怎么写?


首先,离婚财产协议是否可以修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离婚财产协议尚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也就是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对协议进行修改。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财产协议并未生效,双方都可以反悔并重新协商拟定新的协议内容。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在协议未生效前,双方都有权利对协议条款进行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而如果离婚财产协议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即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要修改协议就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如果能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若有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情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关于离婚财产协议的有效性,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签订协议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协议一般就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后,关于离婚财产协议怎么写。一般来说,离婚财产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2. 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3. 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对每一项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例如,某套房产归哪一方所有,另一方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等。4.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也要进行约定,明确哪些债务由哪一方承担。5. 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份数等条款。在书写协议时,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最好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