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冷静期过了30天还能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之前去申请了离婚,冷静期也过了30天,但是因为一些事情耽搁了,还没去办理离婚手续。现在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离婚呢?很担心之前的申请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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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冷静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这个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会给予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超过了这30天,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不过,如果还想离婚,也不是没有办法。可以再次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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