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居两年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分居两年了,现在想结束这段婚姻,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证。但不确定分居两年这个条件够不够,需不需要其他材料或者满足别的要求呢?有点拿不准,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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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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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分居两年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去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流程和条件。在我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属于协议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去民政局办离婚证的关键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问题达成了一致的书面协议。 而分居两年更多地是与诉讼离婚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并且是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经过法院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回到去民政局办离婚证的情况,即使夫妻分居了两年,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不能通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来结束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仅仅分居两年这个条件,并不足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必须要满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就相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同时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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